历史沿革

2007年 启动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008年 启动大学生创业教育并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2009年 建设大学生创新实验室 2011年 扩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更名为大学生创业园 2013年 获批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 2017年 新建大学生创业园(东南校区) 2020年 获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 2021年 成立创新创业学院

08

2021-07

关于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与省(校)级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独立账号设置及报销审批流程变更的通知

浏览: 双创项目

 

各二级学院:

为更方便师生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与省(校)级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的掌握及报销,经教务处与财务处沟通协调,决定为每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与省(校)级校企合作项目均设立独立经费账号,项目经费报销审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变更为由各二级学院负责,其具体内容如下:


一、项目经费账号

2021年度立项的75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、24项省(校)级校企合作项目均设立独立的项目经费账号,经费负责人为各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(具体名单见附件1),各项目报销流程须由经费负责人发起。


二、报销流程

报销流程由“项目指导教师发起→教务处分管科室审批→经费分管领导审批(教务处副处长)→教务处长签批→财务办结”变更为“项目经费负责人发起(项目第一指导教师)→学院负责教师审批→分管创新创业工作副院长审批→院长签批→财务办结”。


三、经费使用范围

  1、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调研差旅费、实验费、材料费、资料费、论文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等费用。

  燃油费、通讯费、电脑购置费等费用不在经费使用范围之内。

2、省(校)级校企合作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调研差旅费、实验费、材料费、资料费、论文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等费用。

通讯费的使用不得超过企业资助经费的10%(例:企业资助经费5000元,则通讯费的使用不得超过500元)

燃油费、电脑购置费等费用不在经费使用范围之内。


四、报销审批要求

各学院须严格按照《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》(附件2)中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报销进行审批。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通过中期检查之后可报销学校资助经费的50%,项目结题之后可报销全部学校资助经费;省(校)级校企合作项目正式立项后可报销企业资助经费,通过中期检查之后可报销学校资助经费的50%,项目结题之后可报销全部学校资助经费。


五、项目过程管理

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与省级校企合作项目的季度报告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;校级校企合作项目的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进行。

 

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说明。

联系人:刘睿  电话:52251186

 

教务处

2021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