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,推动构建以“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”、“挑战杯”等重要赛事为载体的人才培养体系,增强我校参赛项目的竞争力,学校拟定近期开展2026年苏州工学院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培育遴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的政策制定及其他重大事项决策。创新创业学院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校团委等部门共同负责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的管理与组织协调,各二级学院负责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的具体实施。
二、项目申报
1.项目来源及类别
(1)创意项目。立足学院学科优势,从历年我校师生开展的相关重大科研成果、发明专利中遴选,重点遴选:A具有较强潜在市场应用前景的;B可能研发实现有竞争力的概念产品或服务的;C有实际产品的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;D具有较为成形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的;E成果已转化落地或已进行创业孵化的。
(2)创业项目。已经完成工商注册,法人为我校学生,或尚未完成工商注册,但有创业意向的项目。A学生自创的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;B校友自创的创业落地项目(2021年后的毕业生),须由校内负责人牵头完成相关申报遴选培育以及后续“三大赛事”参赛工作。“三大赛事”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“挑战杯”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,下同。
(3)公益项目。以社会价值为导向,结合地方实际需求,聚焦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城市社区治理、城乡融合发展,在推进农业农村、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、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创意、产品或服务模式。A具有实质性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;B具有相关科技成果或技术发明并已落地取得初步成效的项目。
(4)学术科技作品项目。从202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中遴选。A个人作品,申报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的研究工作,作品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学生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;B集体作品,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,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,且作者须均为学生;C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,每篇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,每份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。注: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,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(5)职业规划项目。A成长赛道,面向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学生,考察学生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、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,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,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。B就业赛道,面向大三、大四学生,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,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,评估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,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。
2.项目申报流程
学院应主动启动院级“金种子”计划的集中摸排工作,充分动员,多方挖掘,侧重遴选与国家新发展动态和社会热点紧密结合、具有良好前期工作基础和明显社会需求的项目。
(1)团队申报
项目团队根据不同项目类别进行申报,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立项申报书(附件1、2、3)和立项推荐汇总表(附件4),并提交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处。
(2)学院推荐
各学院每个类别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。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院内推荐公示,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(附件1、2、3电子版)、立项推荐汇总表(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扫描版,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)发送至邮箱:cxcy@szut.edu.cn。
请推荐参赛项目师生加入2026年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QQ工作群:746229076(每个项目仅限1名老师+1名学生),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。
注:往年已立项的“金种子”计划重点项目和已获“三大赛事”、职业规划大赛省级一等奖或金奖以上项目不再予以推荐。
(3)经学校评审后
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2026年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培育项目。原则上不超过25项,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。
三、项目考核验收
1.中期考核
“金种子”项目须于中期考核前取得新成果、新进展,并通过校内选拔晋级“三大赛事”、职业规划大赛省赛环节并获得二等奖(银奖)及以上。
新成果的新进展包括以下内容:
①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或授权;
②完成横向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;
③与相关企业达成正式合作或与相关地区签订对口帮扶协议;
④签订新的销售合同;
⑤获得风险投资;
⑥核心以上期刊科研论文一篇(学生负责人一作,特指学术科技作品项目);
⑦其他对项目培育起到支撑作用的成果。
2.结项验收
“金种子”项目结项以“三大赛事”、职业规划大赛的竞赛结果为验收参照标准。重点项目原则上须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项并晋级国赛(须为主体赛参赛项目),一般项目原则上须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项,或经“金种子”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后予以通过。
四、项目管理
1.双创学院联合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校团委,并引进校外企业资助,共同设立创新创业基金,作为“金种子”项目培育专项经费进行专款专用。
2.鼓励各二级学院配套出台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激励保障办法。积极争取校内外政策、资金、资源的支持,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相应经费,推动校级和院级“金种子”项目按计划开展工作,尽快形成成果。
3.鼓励项目根据发展需要,面向全校招募成员,组建跨学科、跨专业、能力素质互补的核心团队成员。
4.二级学院应对本学院项目负有监督、管理和督促责任,并辅助做好项目团队的梯队建设、项目培育目标的实现、项目成果的形成及经费的合理使用。
5.“金种子”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资金支持参照往年。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实报实销。经费分阶段使用,重点项目立项后可用30%,完成中期验收后可用20%,通过结项验收后,可用余下50%;一般项目立项后可用50%,完成中期验收后可用20%,通过结项验收后,可用余下30%。
6.项目立项后执行年限为一年,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向双创学院申请中期审核和结项验收。对一年内未通过验收的项目,取消立项支持,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向双创学院申请暂缓一年。如一年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,则终止项目并视项目推进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经费。
7.“金种子”立项项目可优先推荐为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,支持经费以“就高”为原则,不再另行资助。
8.往届立项的“金种子”一般项目可申报并经专家评审遴选为重点项目(不再立项为一般项目),支持经费不叠加,原则上占比不超过重点项目的50%。
9.对进入“三大赛事”国赛、省赛决赛的非“金种子”项目,经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,可追加立项为“金种子”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。
联系人:耿颖 沈风范 联系电话:52251881
附件1:苏州工学院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申报书(创意、创业、学术科技作品项目)
附件2:苏州工学院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申报书(公益项目)
附件3:苏州工学院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申报书(职业规划项目)
附件4:苏州工学院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推荐汇总表
创新创业学院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校团委
2025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