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明确规范并简化财务报销流程,经与财务处沟通协调,现就2024年校级创新创业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项目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经费账号
JX12502|创新创业经费
二、报销期限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
三、报销流程
1.由项目指导老师进入财务系统进行报销申请,选择“预算执行”中的“创新创业经费”;
2.根据报销内容自主选择“物品采购”、“差旅报销”、“劳务费审批”“其他业务经费”栏目。“申请部门”选择项目所在学院,“经费列支部门”选择“创新创业学院”,“所属项目”选择“JX12502|创新创业经费”,“报销事由”写明项目申请年份、项目类别、项目名称、立项级别、项目负责人等信息,同时写明报销事项;
3.填完明细后保存后并上传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无需上传),物品采购报销流程中验收人选择202300038|沈风范(创新创业学院),劳务费审批、差旅费报销、其他业务经费报销流程则根据系统指示选择201800035|耿颖(创新创业学院)审批。
四、使用范围
“金种子”计划立项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家劳务费、调研差旅费、试验费、材料费、资料费、论文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等费用。燃油费、通讯费、电脑购置费、学生劳务费等不在经费使用范围之内。(差旅费报销具体参照《常熟理工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(2021)》)
五、注意事项
1.重点项目支持经费8万元,一般项目支持经费2万元。经费分阶段报销,重点项目立项后可用30%,完成中期验收后可用20%,通过结项验收后,可用余下50%;一般项目立项后可用50%,完成中期验收后可用20%,通过结项验收后,可用余下30%。
2.项目立项后执行年限为一年,项目可视开展情况向双创学院申请中期验收和结项验收。对一年内未通过验收的项目,取消立项支持,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向双创学院申请暂缓一年。如一年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,则终止项目并视项目推进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经费。
3.重点项目中如有往年“金钟子”计划一般项目,已立项经费计入总支持经费中,不累加。
其他未尽事宜,可联系创新创业学院:耿颖 52251881。
创新创业学院
2024年9月3日